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3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潮州市流通领域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委托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对潮州市流通领域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共计抽检100家加油站117组商品,其中汽油商品58组,柴油商品59组。汽油检验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芳烃、烯烃、氧含量、甲醇含量、蒸气压;柴油检验项目为:硫含量、闭口闪点、密度、馏程,这些检测项目都是GB 17930-2016《车用汽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通过这些项目能较综合地反映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产品质量水平及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本次抽检的117组商品中共发现5组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27%,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闭口闪点、蒸气压、甲醇、苯、研究法辛烷值等项目。本次抽检主要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民营及私营加油站,情况详见附件。
二、后续工作
对2023年抽查发现不合格商品的销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