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对本省经营者销售化肥等6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实施检验。经抽查检验,共发现不合格产品35款,其中,化肥不合格产品18款、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合格产品1款、电冰箱不合格产品3款、房间空气调节器不合格产品2款、烟花爆竹不合格产品11款。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化肥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有机质的质量分数、微量元素含量、总养分(N+P2O5+K2O)、氯离子的质量分数、腐植酸含量、大量元素含量;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说明书。电冰箱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储藏温度、冷冻能力、耗电量、能效等级(能效指数)、总容积。房间空气调节器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额定制冷量、额定制冷消耗功率、额定制热消耗功率、能效等级(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连续骚扰电压。烟花爆竹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部件、药量、标志。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视情况组织对产品的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