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对本省经营者销售的皮革皮毛类、日用杂品、箱包鞋类、眼镜类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114款,其中皮革皮毛类产品不合格16款、日用杂品产品不合格19款、箱包鞋类产品不合格60款、眼镜类产品不合格19款。
皮革皮毛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表面抗湿性、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日用杂品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吸水性、耐光色牢度。
箱包鞋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标志、振荡冲击性能、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外底耐磨性能、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成鞋耐折性能、钢勾心纵向刚度、钢勾心长度、外底拉伸强度、外底拉断伸长率、整鞋屈挠性能、钢勾心硬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折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粘合强度。
眼镜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透射比、厚度偏差、抗汗腐蚀、球镜顶焦度允差、柱镜顶焦度允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外观。
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省市场监管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视情况组织对产品的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可登录“粤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