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44号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水泥、预拌砂浆产品等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水泥、预拌砂浆。
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31家受检单位销售的35批次水泥、预拌砂浆产品,均为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水泥
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21家受检单位销售的25批次水泥,其中通用硅酸盐水泥16批次,砌筑水泥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砌筑水泥》(GB/T3183-2017)、《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GB31893-20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等标准要求,对水泥的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比表面积、细度、保水率、放射性核素限量等物理性能以及六价铬含量、烧失量、氯离子含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不溶物含量等化学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不合格项目为水泥强度。
(二)预拌砂浆
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10家受检单位销售的10批次预拌砂浆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预拌砂浆》(GB/T25181-2019)、《陶瓷砖胶粘剂》(JC/T547-201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等标准要求,对预拌砂浆的表观密度、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2h稠度损失率、拉伸粘结强度、抗渗、28d收缩率、28d抗压强度及拉伸粘结原强度、浸水后的拉伸粘结强度、热老化后的拉伸粘结强度、冻融循环后的拉伸粘结强度、晾置时间≥20min拉伸粘结强度、放射性等物理性能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水泥、预拌砂浆等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启动产品质量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资料,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2021年深圳市水泥、预拌砂浆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