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佛山市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依据《广东省燃气用具及零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查实施规范2015》要求,本次共对8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14款燃气用具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佛山市顺德、南海两区以及中山、深圳、珠海、上海、苏州、杭州、宁波、青岛等地。
本次抽查重点对燃气用具产品中家用燃气灶具的气密性、热负荷偏差、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CO含量、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进气管结构尺寸等12个项目,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恶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熄火保护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负荷限制、热效率、热水产率等13个项目,以及对燃气采暖热水炉的电源运行安全性、水温限制装置、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温控器故障、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低电阻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抽查检验。
经检验,本次共发现16家企业生产的17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79%。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热负荷偏差、干烟气中CO浓度、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热效率、进气管结构尺寸、温升(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等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佛山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消费安全指引
燃气用具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沼气等各类燃气作为原料,消费者选购、安装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准品牌产品。使用者采购燃气用具产品时应优先选择手续合法、有规模和有信誉的销售商购买行内知名企业的主流品牌产品,不要为了贪便宜而采购一些来源不明的小作坊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免得不偿失。同时,燃气用具产品属于能效管理产品,一级和二级能效为节能产品,消费者购买时应优先选用节能产品。
(二)察看“CCC”认证标识。燃气具产品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产品有国家明确的强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选择产品时应当选择带有CCC标识的燃气具产品。
(三)仔细甄别产品外观、标识。质量较差的产品往往工艺粗糙,壳体材料比较薄,产品重量与体积不协调,甚至通过估计重量即可判断其质量优劣,气源等标识往往不全。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查验包装箱、铭牌和说明书等辅件是否齐全,选择外观、工艺良好,标识齐全的产品。
(四)注意使用安全。消费者选购的燃气具必须与自己所用气源条件一致,使用气源错误,会导致燃气具燃烧恶化甚至无法使用;检查购买的燃气具是否加装了熄火保护装置;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气密性,并注意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维护或更换,燃气器具在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年限规定,液化气、天然气器具8年,人工燃气器具6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
(五)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1年佛山市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