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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配电及控制设备及零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 : 2021-04-22 10:10:22 来源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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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配电及控制设备及零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和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广东省配电及控制设备及零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141家企业生产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架空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控制电缆等5类346款配电及控制设备及零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4个地市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西、陕西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导体直流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电阻、导体最高温度下绝缘电阻常数、4h电压试验、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铠装金属丝/带尺寸(直径、厚度、包带间隙/钢带厚度)、铜带屏蔽材料及厚度铜丝编织屏蔽编织密度、外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失重试验、护套失重试验、绝缘热冲击试验、护套热冲击试验、绝缘热延伸试验、护套热延伸试验、绝缘热收缩、护套收缩、绝缘粘附力(滑脱)试验、不延燃试验、标志内容检查、包装标志检查等3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32家企业生产的48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导体直流电阻、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铜带屏蔽材料及厚度、外径、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变化率、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失重试验、护套失重试验、绝缘热延伸试验、护套热延伸试验、不延燃试验、标志内容检查、包装标志检查等。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不合格产品名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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