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家用燃气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检任务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本次共抽查了佛山、中山等2个地市74家企业生产家用燃气具产品(包括家用燃气热水器和家用燃气灶)。经检验,发现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家用燃气热水器的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接地措施、热效率、热水产率等4个项目;家用燃气灶的热负荷、热效率、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燃气导管等4个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家用燃气热水器的抽查不合格情况
(一)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本次抽查判定1批次产品“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排放的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是否符合要求。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使用者使用过程中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1。
表1 “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接地措施:本次抽查判定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使用者正常使用产品时有触电的危险。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2。
表2 “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三)热效率:本次抽查判定3批次产品“热效率”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测试热效率值与该产品能效标识上的明示能效等级是否一致。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存在虚标或假标现象,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3。
表3 “热效率”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四)热水产率:本次抽查判定2批次产品“热水产率”项目不合格。热水产率是体现家用燃气热水器在标准温升下,单位时间内产热水量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热水器综合性能的重要技术参数。该项目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4。
表4 “热水产率”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家用燃气灶的抽查不合格情况
(一)热负荷:本次抽查判定1批次产品“热负荷”项目不合格。热负荷是体现燃气具单位时间内产生热能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衡量燃烧器性能的重要技术参数,也是客户购买时参考的主要依据之一。该项目不符合要求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5。
表5 “热负荷”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热效率:本次抽查判定6批次产品“热效率”项目不合格。热效率是燃气灶具的关键能效指标,体现了能源的利用率。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实测热效率与其明示的能源效率等级是否一致。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存在虚标或假标现象,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6。
表6 “热效率”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三)燃气导管:本次抽查判定1批次产品“燃气导管”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燃气导管接头的管径、接头形式以及材料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燃气泄漏危险。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7。
表7 “燃气导管”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四)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本次抽查判定5批次产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在标准要求的测试条件下,排放出的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使用者使用过程中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不合格产品名单见表8。
表8 “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三、多个项目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共有4批次产品涉及多个项目不合格,名单详见表9。
表9 涉及多个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名单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