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即将启动。25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召开积分制入户工作会议,明确2017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于10月10日至11月8日正式接受申请。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为6000个,与去年一致。
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度积分制入户政策继续沿用原《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而根据有关规定,广州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今年积分制入户基本条件从原来的6个减至5个: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②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③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⑤无违法犯罪记录。来穗人员在“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职住区域”7个积分指标中累计总积分达到60分即可提出入户申请,将继续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来排名。
根据广州对公共集体户的管理规定,今年积分制入户对申请人的落户地址选择填报顺序进行了调整,具体为: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今年积分制入户继续选择在来穗人员多、交通便利的街道或者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全市共设37个受理点。今年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流程基本与以前保持一致,具体时间安排为:①10月10日至11月8日,接受申请人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通过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②11月下旬,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申请人资格初审;③12月,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④12月下旬,向申请人公开审核情况并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入户人员及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特别提醒,积分制入户在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