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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 : 2017-08-22 16:52:0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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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于18日正式印发。根据《方案》,此次治理将从7月延续到12月。目前,治理已进入全面排查阶段,此阶段工作将持续到8月底。截至18日,广东省共排查高层建筑单位22397家,发现15221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3921处。临时查封142起,责令“三停”74家,罚款308万元,拘留71人。

  《方案》结合广东省高层建筑特点,细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内容,包括了高层建筑的合法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管道井、电气管理、燃气管理、户外广告牌及装饰物、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十大方面。

  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级细分责任,上至省厅级部门,下至高层住宅住户“楼长”,超过20个省级部门、单位和人员都进行详细任务分工。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联合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提请省政府督查室将治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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