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下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到2019年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法规体制、保证体系、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基本健全,“两书一牌”签订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保险、质量担保制度初步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信息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得到有效推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9%以上;工程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及以上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方案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