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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组织在职培训可申领补贴

时间 : 2016-10-11 23:48:3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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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企业在职培训补贴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奖励补贴实施细则》,企业组织或支持在职员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可按每人(次)300至5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本月15日前需到所在镇区的人社分局办理申请。

  上述细则规定,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全年有10人(次)以上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就可以申请,补贴标准为全年获证人员高级工每人(次)3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次)500元。统计时段为申领补贴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获证时间核定以员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下方的日期为准。

  细则还对全市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奖励补贴政策,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该机构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500人次以上,且有500人次以上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这些资格证书被纳入省人社部门的管理系统,申请奖励当年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且培训业绩在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名列前茅。统计时段与今年的申请截止日期与企业培训补贴的规定一致。

  此次出台的新政主要是为推动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而针对劳动者参加培训的激励政策已实施一段时间。劳动者个人参加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也可以享受最高3500元的政府补贴。只要不是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取得证书,又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或曾享受补贴但持有更高等级证书等,参加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培训或通过自学并获得资格证书都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题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然后到人社分局提交书面材料,通过审核后就可以获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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