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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药品交易暂行办法

时间 : 2016-08-05 16:05:3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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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部分过期专利药价格长期居高不下的情况,广东省4日出台比价交易新规,由“月月竞价”调整为“季度竞价”。

  4日,广东省公布了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编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

  交易办法是广东省对2013年印发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的结果。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竞价周期、双信封评审方式、药款结算时限、药品分类采购方式、药品层次划分等,增加议价方式、配送方式和引入比价交易新规则等方面。

  交易办法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交易规则合二为一,由“月月竞价”调整为“季度竞价”。在医疗机构自行议价的基础上增加“自主联合或委托议价”两种议价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数量进行合理管理,每个品种在每个县(市、区)不得超过5家,提高配送集中度。

  针对部分过期专利药等药品价格存在虚高,交易办法引入比价交易新规则,主要做法是将“稳定出口到国际主流市场药”“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技术标综合最高得分品种”等优质国产药与“过期专利药”通过比价系数同台竞争。

  此外,交易办法对交易各方的违约违规行为进一步细化,并加大了惩处力度,对涉嫌有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会员,经调查核实,需缴纳交易履约保证金后才能继续参加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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