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省内政策速递

《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时间 : 2023-05-17 09:49:39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日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要遵循我省中药资源区划,结合中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粤东、粤西、粤北及珠三角地区合理布局。同时,鼓励中医药企业根据自身中药产品的需求,在广东省以外的其他中药材道地产区开展道地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

  管理办法结合广东省实际,通过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规划引导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中药原料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不断提升优质药材生产能力和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实现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使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可分为三类,即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基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

  其中,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基地是由中医药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单位牵头建设,以开展道地、大宗及濒危珍稀南药种质资源保存与鉴评、优良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工作为重点的基地。通过中药材品种优选、种子种苗繁育,为产业化推广种植提供资源储备和种苗支持,保证中药材种子的基原可靠。

  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是由骨干中医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或者市场需求,选择中药材品种自建或联合其他单位建设的,具备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化基地。

  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则是在药材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由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建立的,集检测、初加工、贮存、配送等必备功能为一体,为中药材产业提供成熟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中试服务等药材供应保障服务的平台。

  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需在三年内为药材生产企业等提供100次以上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案例,为超过50家企业提供中药材生产共性技术障碍可行解决方案。

  自2019年起,省工信厅已经牵头培育建设了60个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在中药材产业提质增量、促进产业发展和助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力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保障中药原料药材质量,稳定和提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质效,加大优质中药材供给,将进一步推动广东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药材的种植主要分布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山区,是当地的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广东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在老少边区布局中药材原料生产,推动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种植,提升质量效益,带动农民增收,有利于我省老少边区经济发展。

  管理办法强调,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要遵循中药资源区划,结合中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粤东、粤西、粤北及珠三角地区合理布局。此外,也鼓励中医药企业根据自身中药产品的需求,在广东省以外的其他中药材道地产区开展道地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

  管理办法着眼于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守正创新,既遵循我省中药资源区划,也遵循中药材生长的特性。基地建设不仅立足于本省,还鼓励引导本省中药材生产企业“走出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