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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5年通过99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高质量立法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 : 2022-04-19 09:25:09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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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粤菜发展,在全国率先为“菜”立法;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版权条例;回应群众关切,修改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日前,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披露2022年立法计划。每一部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部署的法规案,都将加快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东的法治建设。2018年3月,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当年10月,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时强调,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着眼国家发展大局和省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执行性、补充性、实验性作用,近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99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以高质量立法先行,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迈上新台阶。

  聚焦落实国家战略展开创新立法

  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是广东立法工作5年来的一大亮点。通过一批有开创性、突破性的法规,各级立法机关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东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为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着力解决营商领域法制不够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产权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2020年1月,新修订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施行,条例直面融资难、融资贵症结,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2021年6月社会信用条例施行,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等制度;同年,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广东率先探索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扫除困扰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接连不断的立法真招实招,有效稳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广东积极探索通过地方立法将政策红利固化为根本之策,特别是对大湾区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创新性立法,力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少法规着眼于落实国家战略的现实问题,相关条款的制修订务实管用,有效破解制度机制障碍。2021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施行,为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组建、运行以及法律地位提供及时必要的法规依据;2019年施行的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同年施行的人才发展条例对于支持港澳人才在广东就业创业、促进粤港澳人才交流作出特别规定,这些都在不同领域、从不同方面推动“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行稳致远。

  支持经济特区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是广东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的重要途径。仅2021年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就指导经济特区立法共36件,包括深圳17件、珠海10件、汕头9件。其中,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于当年5月起正式施行,与此前施行的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一起,成为全国前两部以仲裁机构为特定对象的地方立法。

  “我们把特区立法权当作特区创新权、优先发展权和改革主动权。”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透露,今年,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规“立法直通车”制度,涉及合作区建设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不受立法计划数量的限制。

  回应防疫、反家暴等民生关切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5年来,广东立足增进人民福祉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用一部部立到群众心坎里的法规,更好呵护百姓幸福生活。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紧急立法助力防治公卫风险,仅4天就公布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动员全省上下依法参与疫情防控。

  广东还迅速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用有力的法治武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该条例从起草到出台用时仅52天,创下近年来广东地方立法的最快速度。

  广东此后又接连制定或修订中医药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立法。

  5年来,多部法规直面社会关切,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法规起草、意见征求、审议、评估等各个环节中,在制修订过程中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将群众的具体诉求体现进相应条款中。

  2018年12月,广东率先施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火车上的“霸座”行为作出规定,明确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以清晰的法律条文,向不文明乘车行为说“不”,及时有效回应社会热点。

  突出民生立法导向,广东也坚持面对热点焦点问题不回避、亮出鲜明态度。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教育惩戒问题,2020年9月,广东通过施行学校安全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为困扰社会各界的“熊孩子”问题开出法律药方。2020年10月施行的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家暴行为旁观者的报案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在全国有突破性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广东将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碳排放、大数据等新技术新领域开展立法工作,推动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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