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经开展多年,各有关部门都按各自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原国土部门、水利部门的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2019年,农业农村部颁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落实上级部署、强化源头规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充分吸纳我省原农田建设管理制度,制定了本《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为总纲性文件,统一规范了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明确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二、《实施办法》有哪些特点?
一是明确各级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省市区三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编制农田建设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即国家下达到我省的规划建设任务将被逐级分解,形成各级政府的建设任务。同时,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调整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明确市县两级管理职责。
二是简化管理流程。明确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由此压减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等程序,简化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细化了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为项目具体实施提供质量和时间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将参与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信用管理,全面强化各环节监督,确保农田建设质量。
三、项目如何做到尊重民意和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项目规划阶段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在项目申报和审批阶段,项目初步设计前,要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后,应在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宣传栏公示,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负责解读设计方案,充分听取村民代表意见。村民代表大会意见作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附件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二是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评审可行的项目须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竣工公示标牌和标志,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农田建设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有何要求?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对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如何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一是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省级主管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全面掌握全省项目实施动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完成。
二是在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将参与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和机械制造等单位和相关人员纳入信用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田建设质量。
六、如何保障项目建设能切实发挥效益?
一是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在前期工作中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在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监督。同时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升级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对将参与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和机械制造等单位和相关人员纳入信用管理。
二是建成后的管护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
七、在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时该如何处理?
在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终止项目,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追回项目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后续将出台哪些配套政策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省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程序,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在制定《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将制定农田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涵盖项目监理、调整终止、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高标、管护意见、项目评审通知等方面,形成全过程立体化工作制度体系,全面规范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