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广东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和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保持全国领先优势……4日,省环境保护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并介绍了6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相关情况。
广深莞黑臭水体数量经核查后有所增加
《行动计划》明确了水环境质量的系列目标为:到2020年,优良水体比例明显提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以上;劣Ⅴ类水体和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污染河流水质明显好转。
其中,今年年底前,广州、深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到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黑臭水体治理是治水的难点。对此,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刘其汉透露,经过环保部核查,广东黑臭水体的数量从原来243个增加到437个,增加部分主要是广州、深圳。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的黑臭水体数量国家已核完。
广州原来报的是35个,经过核实增加到137个,已消除和基本消除34个;深圳原来报的是45个,核查后增加到125个,消除和基本消除黑臭水体42个;东莞市由原来上报10个,增加到22个,消除和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个。
根据各个市去年底上报的数据以及国家对广深莞3个市核查的情况,全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185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为42.3%。“但这个数据不是广东今年最终的数据,因为我们接下来还要对余下18个市进行核查,有可能高于这个数据,有可能会低于这个比例。”刘其汉说。
“通过治理黑臭水体,来倒逼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也就是污水治理厂的建设,管网系统的完善。”刘其汉表示,我省污水处理能力一直以来排在全国第一,管网建设也在加快,去年新增了5949公里,但缺口仍不小。接下来,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重点是: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群众举报的,及时核实、抓紧整治。
臭氧作为空气首要污染物比例逐步增大
去年,广东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连续3年达标,珠三角PM2.5也连续3年达标,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在全国三大重点区域中保持领先地位。在发布会上,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李智广坦言,广东空气质量改善“天花板效应”凸显,减排边界效应显现。
“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的臭氧治理难。随着PM2.5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逐步增大。”李智广表示,自2015年起,臭氧首次超越PM2.5成为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最主要的因子,且比例不断上升,2017年该比例达到50%(PM2.5仅为28.6%)。此外,随着PM2.5浓度的不断降低,各地能见度持续改善,而日照时数偏多、辐射强度较强的日数大幅增加,如遇上降水量偏少、静风等不利天气,容易出现区域性臭氧污染的大气重污染过程,协同治理的难度较大。
为了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中明确了大气污染方面的目标、任务。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PM2.5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低于35微克/立方米),加快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第二阶段目标(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PM2.5低于25微克/立方米)。
总体而言,广东将按照“三协同”“三优化”“三提升”思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坚持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控,珠三角、潮汕揭和狮子洋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协同控制;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提升污染源精准治理水平、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提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争取年内颁布
固体废物问题是我省环境治理另一“短板”。省环境保护厅固废与重金属管理处处长吕凤林表示,广东目前有530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表面看处理量大于产废量,实际上出现区域性布局和种类不合理的问题。“广东危险废物有些种类没有处置能力,没有处置能力必须依法转移外省处理,比如说含汞废物、拆借废旧家电、产生的玻璃;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偏高了,比如废水废油的处理,实际上负荷率不到15%,而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这两年加快了设施建设。”
他介绍,在焚烧处理方面,去年前广东的处理能力总共5.8万吨/年,今年将新增4.5万吨/年,使2020年全省处理能力上有足够保障。
《行动计划》还明确了固废工程项目,重点是30个危废项目、9个医疗废物升级改造处置项目以及一批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依托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等“3+4”七大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着力解决区域性能力不足短板问题,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鼓励石油、化工、冶炼、造纸等大型产废企业自建处置设施。
为打击固废跨省非法转移的行为,省环保厅将会同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商务、卫生、法制和海事等部门,联合制定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完善执法监督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
他还透露,《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递交省人大审议,争取年内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