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的一系列目标。根据此前计划,今年底前,广东将完成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并建成2556万亩高标准农田。
根据《工作方案》,广东将聚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屡禁不止、程序性违法用地比例较大、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土地利用重增量轻存量等问题,通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等举措,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逐年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对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根据上一年度内违法用地情况,按一定比例冻结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推动项目建设少占或不占耕地
《工作方案》提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谋划重大项目空间布局,推动项目建设少占用或不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乡村建设用地布局,今年将至少完成50个试点村庄规划优化提升。
接下来,广东将按照一定比例把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
同时,广东还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用地规模,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耕地等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途、违法违规占地建房。
针对土地利用重增量轻存量的问题,《工作方案》提出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实施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以“工改工”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促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的体制机制,出台三年行动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至2022年底,珠三角地区实施改造面积达到3.6万亩以上。
在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方面,广东将继续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台账,逐宗核实土地闲置原因,逐宗制订处置方案。
违法违规占地或被列为失信行为
此前,我省已印发《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提出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底数。
而此次印发的《工作方案》则明确,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根据上一年度内违法用地情况,按一定比例冻结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广东还将探索将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将严重违法犯罪失信行为责任人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此外,广东将大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比如,加快垦造水田工作进度,今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30万亩垦造水田任务。探索省级指导、市县主导、水田指标省市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新模式,各地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水利灌溉工程布局,制订年度垦造计划,集中连片垦造水田。
《工作方案》中还提到,要以市场化方式显化耕地特别是水田的资源价值,适当提高耕地占用成本,引导各类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资源。研究完善省级统筹、集中垦造、跨省购买等多种模式下的利益分配及交易管理制度机制,实行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结合耕地占补平衡需求,我省将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2556万亩。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
此外,《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加快解决农村不动产产权不清问题,确保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