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2.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建立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加大重点用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专员服务力度,优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等举措,尽可能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企业是指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需要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等。
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主要是通过开展摸查,建立重点企业清单。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摸清企业需求,建立企业需求台账,及时为企业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作用,通过优先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组织引导员工有序返岗、开展区域定向招聘,全面开展线上服务等多种渠道帮助企业满足用工需求。做好各类网上培训平台,抓紧上线急需紧缺工种培训课程,免费提供培训。该机制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保障重点企业尽快复工达产,实现就业和防疫同步推进。
此外,我省人社部门还推行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及时为企业缓解用工困难。
与此同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积极发挥作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介绍员工,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政府或有关单位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等,协助各类企业招工,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的,各地可给予一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示范型创业孵化基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供就业服务,可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企业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对企业具体承担监测人员每月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