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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版“促进就业九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最高可获3万补贴

时间 : 2020-02-28 09:33:2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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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到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通过社保减免等举措为小微企业切实减轻负担。而这在此前出台的2.0版“促进就业九条”中亦有所体现。据悉,2.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创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升补助标准,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返乡创业。双管齐下,将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与创业活力。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版“促进就业九条”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创业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一个有效解决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最长3年,并按照贷款基础利率50%给予贴息。此外还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条件,对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原来的25%下调为20%,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由原来的15%下调为10%。

  创业资助也在“提标扩面”。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为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提供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4000—600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3年),以及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还将给予运营补贴。”上述负责人介绍,为支持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加快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各类创新创业载体,2020年将重点打造南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和横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三个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创新创业合作,鼓励和吸引港澳青年入驻基地创新创业。

  2.0版“促进就业九条”还支持面向乡村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建设,为到乡村创业人员提供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项目展示对接等服务,改善乡村创业环境。对于达到一定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由地级以上市按照每个基地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扩大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规模上,鼓励省内有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者报名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为每位企业经营者提供1万元的培训补助,补助范围从原来注册3年内有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者,扩大到注册5年内有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者,补助规模从原来的每年500名扩大到100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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