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广东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广东省各地将于2019年4月22日前,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实施细则规定,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广泛发布宣传公告,明确悬挂时间和要求,并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