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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等16地区将试点工程建设审批改革 明年推广到所有城市

时间 : 2018-05-08 14:35: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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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在及时总结16个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明年将推广到所有城市,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采取措施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黄艳介绍说,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通过构建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坚持重点地区先行,目前已经指导督促北京、上海出台了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专项行动。

  据黄艳介绍,未来将从三方面入手,构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是在分阶段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二是分类管理,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实施分类管理;三是推行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黄艳指出,审批流程优化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而是要改变过去“一批了之”的做法,坚持“放管并重”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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