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
《方案》提出: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推动形成紧密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等。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统筹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