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推出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利好一: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解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首先体现在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一系列举措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同时通过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将获得更有力的信贷支持。
利好二: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等。
解读:缺乏抵押物、缺少可供参考的信用信息……这些因素常常令民营企业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支持民营企业需要从首贷和信用贷款“破冰”。金融机构在政策引导下,一方面将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将加强科技赋能,推出更多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利好三: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具体举措: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进一步完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促进供应链票据规范发展等。
解读:部分民企单体信用资质较弱,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将民营小微企业嵌入整体产业链供应链,有助于部分解决民营企业信用评级较低、无抵押物等难题,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
利好四: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
解读:针对民营企业债券认可度较低的痛点,进一步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增信作用,同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加大对民企债券的配置,有助于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特别是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或将通过债券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
利好五: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等。
解读: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需要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可以预计,随着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将更加市场化。与此同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也将更加顺畅。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的一系列举措对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更早期阶段也非常关注,对于更好发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以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融资支持作用进行了部署。
利好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
具体举措: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等。
解读: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可有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通知提出“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望惠及更多企业,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为了让利好举措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还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