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将于今日正式生效,内地与澳门实现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15日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广东省80个“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业务”网点地址、咨询方式及预约方式等。
根据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
持有效内地小型汽车(C1)或(C2)或以上准驾车型纸质驾驶证的内地驾驶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凭内地机动车纸质驾驶证,直接在澳门驾驶轻型汽车(B类)或(B类:限制只可驾驶自动变速箱轻型汽车),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驾照互认”仅承认内地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在澳门具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并不代表允许驾驶其内地车辆驶进澳门及允许非法工作。倘若非澳门居民未获许可,以雇员身份在澳门逗留而在澳门提供工作(俗称“黑工”)、获许可以雇员身份在澳门逗留,但向非获许可为其工作的雇主提供工作(俗称“过界工作”)或在不遵守法定条件下为自身的利益从事活动,均属违法,违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将直接惠及内地与澳门旅游、探亲等人员,更加便利内地和澳门居民驾车往来,更好促进内地与澳门交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