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施行“陪餐”,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电动自行车有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4月起,这些新规将开始影响你的生活。
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据介绍,出入境证件办理继续执行“只跑一次”标准,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后,可实现三个“都能办”:全国各地都能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内地居民都能办,即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内地居民均可在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出国出境证件都能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都可在异地申办。
同时,这次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此外,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于4月1日上线,用户可通过平台网站、移民局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注册使用。目前,平台可提供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申办服务、证件办理进度查询服务、证件预约申请服务、证件信息查询服务、入境记录查询服务等多项服务,让群众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电动自行车有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施行相关负责人“陪餐”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