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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年薪12万元以上无须再自行报税

时间 : 2019-02-03 08:59:2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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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2019年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1日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针对“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这一问题,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此外,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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