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美丽中国作为执政理念提出,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写入现代化强国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路径。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美丽中国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聚焦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高位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决策部署,牵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广东实践,2024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规划纲要》,进一步细化美丽广东建设的定位、目标、任务,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宏观性、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二、总体考虑
《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到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广东的目标,按照“绿美引领、湾区先行、多样示范、山河粤秀”的思路,提出“1+6+10”的美丽广东建设战略路径。“1”是突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这个引领。“6”是系统推进经济、环境、生态、健康、城乡、制度“六美共建”。“10”是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十大战略任务,从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大气气候、陆海统筹、生态保护、环境健康、宜居家园、生态文化、治理制度、开放合作等10个方面全领域、全方位、全地域、全社会部署开展美丽广东建设,着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全文设置13个章节8个重大工程专栏,形成了“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保障”的规划框架,主要分四大部分内容。
(一)建设形势。全面梳理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系统分析美丽广东建设形势挑战及面临的重大机遇。
(二)总体要求。明确美丽广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及战略目标,提出到2027年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
(三)主要任务。以10大任务、32项具体举措推动美丽广东建设。一是湾区引领,构建区域同美共富新格局。包括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优化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同保共治共享。二是创新驱动,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包括全面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方式,打造低碳循环美丽园区。三是协同防治,打造空气清新气候韧性样板。包括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四是陆海统筹,建设珠江美丽大河三角洲。包括守护“水清河畅”南粤水网,建设“水美江秀”美丽河湖,打造“水清滩净”美丽海湾。五是系统保护,守护北回归线生态明珠。包括夯实南粤绿色生态安全基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六是源头防控,筑牢生态环境健康安全防护屏障。包括打造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引领区,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防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七是城乡融合,建设岭南生态宜居美好家园。包括建设现代宜居美丽城市,建设特色精致美丽城镇,建设诗画岭南和美乡村,普惠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八是一脉赓续,擦亮生态人文广式靓丽名片。包括保护传承岭南传统文化,创新融合美丽生态文化,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九是深化改革,打造环境治理创新实践高地。包括健全多元共治责任体系,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加强绿色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智慧治理水平。十是合作共赢,探索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包括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深化泛珠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合作。
配套实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工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程、美丽大河三角洲建设工程、南粤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环境健康安全保障工程、岭南美好家园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保护弘扬工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程等八大工程。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示范引领、加强评估考核、加强宣传动员等措施,保障《规划纲要》有效落实。
《规划纲要》还提出了美丽广东建设指标体系,从绿色低碳发展、清洁优美环境、良性循环生态、健康安全基底、和谐宜居城乡5个领域提出26项指标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