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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时间 : 2022-08-18 14:45:14 来源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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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现就《工作任务》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任务》出台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的标志性工程。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设计、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加快构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十三五”期间,我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体评估中排名全国前列;全省市域内住院率维持在95%左右,县域内住院率维持在85%左右;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稳定在26%左右,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3岁(全国78.2岁),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尤其是一年来,广东深化医改工作继续得到国家高度肯定。深圳市获国务院2021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全国共10个地市获激励);广州市获批并启动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全国共15个地市获批),获得中央财政5亿元补助;茂名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验获评2021年度全国医改十大创新举措,省卫生健康委黄飞同志入选2021年度全国医改十大新闻人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入选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全国共14家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全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成功落户广东。广东医改继续全国“领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以及今年7月14日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粤办函〔2022〕260号),对近期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进一步具体安排。

  二、《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

  《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主要从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2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既有国家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有我省的“自选动作”,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同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鼓励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完善制度;并明确要求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医改考核“以考促改”作用。

  一是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持续推进五大国际医学中心及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继续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医院支持政策清单。以国际医学中心、高水平医院建设为引领,优化全省区域医疗中心总体布局,推进5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减少跨区域就医。深化广州、深圳、佛山等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行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实施市(县)域内住院率提升攻坚行动,出台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健全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组团式”帮扶与县域医共体有机融合机制。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工程,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家庭医生转诊的居民可优先就诊、检查、住院。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出生一件事”一站联办。

  二是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面落实我省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巩固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加快省际联盟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力争2022年内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药品品种数合计超过350个,加快实现“应采尽采”。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标体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地年内至少开展1次调价评估。加快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深化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入实施全省统一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医院支出结构,年底前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42%。科学界定、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规范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推进药品使用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和药品编码应用。

  三是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组建工作,强化上级疾控部门对下级疾控部门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实施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强化市县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控工作的科室,探索设立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大力推进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强化医防融合培训,探索开展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支持高等院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九不准”要求。重点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积极有序推进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扎实推进健康广东行动。加强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引导个人形成科学合理的健康行为。

  四是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遴选一批省级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实施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推动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优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深化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改革,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允许医疗机构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健全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机制,分类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启动“十四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一批市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标上等”。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全省电子健康码“一码就医”,发挥科技、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

  《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部门,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评估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医改重要指标的监测考核,确保医改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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