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织牢织密残疾预防防控网络,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逐步增强,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不同程度提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不断降低,残疾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助力健康广东建设,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社会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防控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三、主要内容
残疾预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性强,《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共有25个指标,涉及34个部门。相关指标既考虑了广东的省情特点,又与国家指标进行了充分对接,其中,指标“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目标是2025年达到100%,“产前筛查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2个指标目标值高于国家。
四、保障措施
一是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省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任务,为本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估,了解掌握本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