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方案》的主要考虑
(一)《方案》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就质量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广东加快建立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严监管打造高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广东落地生效。
(二)《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质量工作最新要求的创新举措。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面对新的形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省委书记李希提出要坚持质量为王,推动我省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全链条发力打造高品质广东制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提出广东要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在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上有新作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和创造新经验。省长马兴瑞指出,要系统性地加大质量强省管理改革,按照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研究出台关键的措施与办法,来进一步提升质量、标准及品牌的水平和能力,今年应有一些突破。《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质量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有效助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的出台是补齐广东质量工作短板弱项的重要举措。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有关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东质量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率先设立省级政府质量奖、率先实施质量标准比对研究提升工程等等。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活动全面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在历次国家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广东均获得最高等级A级。广州、深圳质量工作先后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但是,广东质量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为广东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中小微企业往往质量技术基础薄弱,部分产业大而不强,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暴露出的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困扰着广东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方案》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将有力推动广东质量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广东质量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方案》重点内容说明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加强广东质量治理体系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为主线,以实现广东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目标,针对我省质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23条实实在在的举措,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强化社会各方参与,推动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着力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推动形成更强的质量治理合力,不断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
《方案》明确,到2025年,广东将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
《方案》按照走在全国前列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工作部署,提出了一些系列新举措。例如,围绕提升标准化能力,提出“支持具有国际化优势的专业机构和企业组建国际标准联盟,布局研究制订国际标准和认证规则,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在重点领域设立国际标准化工作室,推动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围绕加强质量强省管理改革,提出“制定产业发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实施行业监管要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导向”;围绕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出“推动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纳入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支出纳入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和创新券等其他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质量投入”;围绕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精准帮扶,提出“支持专业机构设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平台和‘产品医院’,加强与产业集群长期合作,开展质量问题‘问诊治病’”;围绕加大质量工作投入,提出“省级设立5亿元的广东省质量提升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方案》的印发实施,将加快广东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对实现广东质量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