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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 2019-07-12 09:49:54 来源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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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根据《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粤办函〔2018〕360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今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正式出台。3月1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推进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启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省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考核范围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包括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全部参加绩效考核,不包括军队医院。

  四、指标体系

  针对公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在国办发〔2019〕4号文明确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基础上,增设政府指令性任务、社会责任、应急救援、医疗保障、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依法执业等指标。其中,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考核应采用上述全部考核指标;三级公立专科医院考核可根据专科特点选用部分考核指标,具体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确定。

  针对公立中医医院,在国中医药医政函〔2019〕56号文明确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的指标基础上,增设政府指令性任务、社会责任、应急救援、医疗保障、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依法执业等指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考核应采用上述全部考核指标。

  五、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为医院自查自评、地市组织审核以及省级年度考核。

  六、具体要求

  按要求上报医院基本信息、上传病案首页、完成国家在线满意度调查、完成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评价、参与国家室间质量评价。

  七、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加强宣传总结,使我省三级公立医院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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