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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工程勘察劳务类等资质许可下放至县级主管部门实施的通知

时间 : 2020-03-24 16:02:04 来源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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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的要求,现将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许可,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许可下放至县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下放时间

  自2017年8月1日起,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许可,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许可,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二、下放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我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在线实施我厅下放事项的行政许可,并将许可的资质信息、证书编码通过数据接口实时上传至“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作为企业资质升级、跨地区承接工程项目的有效依据。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告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依据、程序、期限及申报条件要求,严格按现行的资质标准实施行政许可。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我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在线实施行政许可时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径向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四)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联系人:吴贵楷,联系电话:020-83133642。

  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龙赛姗,联系电话:020-8725983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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