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19〕814号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空港委),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做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我市获得用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现将《广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承诺函
4.审请表模板
5.市区事项配置清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