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指定犬、猫疫病检测实验室的通知
粤动监〔2013〕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所、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6号)精神,省农业厅已规定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出具调运犬、猫相关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为方便犬、猫产地检疫申报工作,经研究,我所决定增加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动物疫病诊断中心作为我省出具犬、猫疫病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承担对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兽医微生物实验室,联系人:郭霄峰 教授,020-38295380,13826125728。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联系人:林立峰,020-85292955,13570944066。
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