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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 : 2019-12-23 17:47:19 来源 : 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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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2017〕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市科协)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64号),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长远目标,进一步明确我市“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在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公民科学素质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先进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成为影响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生活品质的直接因素,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达成这一目标,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特别是提升公众创新意识、激发创造活力、培植创新土壤,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竞相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夯实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基础。科学素质决定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基础,是我市综合实力的体现。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打造“三门”、建设“三心”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工作方针,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力度,着力开展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着力抓好科普基础工程,着力推动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和服务模式等的全面创新,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保障条件、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8%以上。

  (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大力促进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宣传普及。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三)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与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基本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完善学校科学教育课程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改革,着力提交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类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实践动手能力;在高中阶段,鼓励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简称STEM)领域后备人才培养的教改实验,在“十三五”期间,全市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10所省级“STEM”教育实验项目学校。

  2.拓展校外科普活动内容。依托校内外科普资源,大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月、科普日等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自救避险、民防(人防)等知识。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科学调查体验等品牌特色活动为载体,积极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交流平台,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有机结合。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校年均开展校园科技节100场次。

  3.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充分利用科技场馆、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验室、企业、社区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深入开展探究性、启发性、创新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 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积极动员和组织科技专家、教育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江门市“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科普大篷车校园巡展、流动科技馆进校园和科学家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等各类青少年科普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在“十三五”期间,举办中国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300场次。

  4.推进特色教育,强化科技教育基础建设。深入推动开展江门市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建设和示范工作,推动中小学校科学特色教育发展,重视科技辅导员队伍、校园科技馆、创新“创客”工作室等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扶持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为更多青少年提供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技活动的机会,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均衡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建立30所江门市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5.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加快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智慧教育”建设。建设好“江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建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成果数据库,不断丰富科技教育信息资源,促进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搭建传播科学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在“十三五”期间,建立江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服务平台,全市所有中小学基本实施“智慧教育”工程。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建立健全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主题,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培训机构、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综合性文化站、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种养大户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民培训模式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培训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10万人次。

  2.建设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为重要力量的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培育以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的农村科教人才队伍,提高其学习、实践和传播能力。发展农技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类等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服务科技创新的作用。深入实施“江门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提升科普示范带动作用。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广泛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食品安全、卫生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反对邪教迷信,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充分发挥农村科普讲师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在科学普及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农村科普服务“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在“十三五”期间,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科普活动100场次。

  4.推进农村科普“互联网+”工程,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围绕农村电商平台“江门农合商城”、“淘宝特色中国”江门馆以及县级(市、区)场馆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应用互联网开展商业活动的能力。依托农业科技云平台建设,普及“农博士”、“智农卡”和12136、农业APP和农业“微信”以及农村科技网络书屋等平台,增强农民通过手机及移动平台及时了解掌握所需技术和信息。加强农村“站、栏、员、基地”科学文化设施建设,促进“线上线下”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相结合,培养智慧农民。

  (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托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珠西智谷”、“珠西数谷”的建设,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成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推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广播电视大学、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市技师学院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培养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万人次。

  2.加强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将科学素质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指标条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广泛开展面向职工的科学教育、各类技术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培育更多“江门工匠”。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训技术技能工人10万人次。

  3.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发挥企业工会、社会团体、科技场馆、中小学校、妇女之家等的作用,举办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应急避险等主题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工业设计大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民营大型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劳动者30万人次接受科普教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工作中,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将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市(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重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科学素质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中充实科学教育内容,编发领导干部应知必读科普读物。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公务员学习网的管理和服务,鼓励领导干部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科学素质相关内容学习。

  2.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采取专题培训、网络自学、举办前沿科学报告会、科学基本常识讲座等方式,结合科普场馆、科研院所、企业生产一线实地考察等活动,积极开展科技知识教育,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科学发展趋势,普及科技创新知识,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素质。举办科技报告和科普讲座等,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供学习服务。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科学思维与决策系列课程,着力提升广大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倡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读科普书、听科普讲座、参加科普活动和阅览科普网”行动。

  3.完善考核机制。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相关的具体内容。利用信息技术量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实行科技教育学分制管理,提高网上自学的积极性,实现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网上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建立高素质的优秀科技教师队伍。根据实施科学课程的需要,配齐配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加大对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对教师考核的范围。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骨干科学教师、骨干科技辅导员,每年开展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业务交流,举办科学实践能力提升研修活动,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在“十三五”期间,培训500人次以上的科技辅导教师和骨干科学教师。

  2.推进科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创新多元的数字资源形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利用“江教云”平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教育资源库。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网络空间“人人通”,实现人人享有优质学习资源的环境及空间。实施“智慧教育”工程,建设完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实现各类教育数据和优质资源的衔接融通。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设6所省级智慧校园,18个“未来教室”,30个智慧教育示范项目。全市各区(市)教育城域网骨干带宽升级至1G以上,城镇中小学接入带宽不低于5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M,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针对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特色科学教育工作室的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提升科普公共服务水平。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每年组织优秀科学教育资源的展评和送教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在“十三五”期间,创建10个“江门市中小学校特色科学教育基地”。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提升社区科普宣传水平。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社科普及周、环境宣传教育周、爱国卫生月、世界人口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积极推动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安全、环保、民防、防震减灾、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知识进社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健身常识、应急避险技能、自救互救素养等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各类社区科普活动300场次。

  2.推动科普资源与基层服务融合发展。围绕“邑家园”建设,整合“科普中国”社区E站、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漂流书屋等服务平台,丰富“邑家园”服务内涵。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在社区科普服务中的功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实现基层科普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3.积极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妇女之家等建设,深入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科学健身示范区、气象科普示范社区、地震科普示范社区等示范建设,引领社区科普工作全面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完善与建立30个全国、全省和市级科普示范社区。

  4.加强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社区科普工作“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经费、有科普资源和有科普人员”的“四有”建设。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组织,依托社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科学教师、科技人员、科普专家、离退休科技人员、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科普便民服务活动。加强对社区科普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社区科普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推动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建设规划,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依托“邑家园”,统一平台,统筹资源,统合力量,以“三社”(社区、社组、社工)联动,“三建”(党建、社建、群建)齐动,“三工”(党工、社工、义工)模式,推动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形成。

  (市文广新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围绕我市打造“智慧城市”,对接广东微科普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江门科普之窗”科普网站建设,提升公共科普服务功能。推动移动互联网科普信息传播,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做好科普需求跟踪分析,通过“邑网通”、“江门发布”公众号、“江门科普”公众号、“翼校通”家校互动平台等具有侨乡特色的“微”平台,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推动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服务,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对科普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2.推动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推动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画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完善科普融合创作的社会动员激励机制,以比赛、评奖、作品征集、虚拟动员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和引导科技社团、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资源的开发与推广。促进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推动形成专家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信息化科普内容产出机制,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融合创作作品。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科普表演与科普剧本创作大赛和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做好优质科普资源的共享服务工作。

  3.拓宽社会公众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江门广播电台、江门日报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实现“纸质出版、网站传播、移动终端传播”等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利用“科普中国”的网络资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即时通讯工具、APP等,建立移动端科普传播平台,广泛开展移动端的科普工作。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网上和电视、广播电台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率。报刊杂志增加科普图画类作品,开设科技传播专栏,增加科技新闻的趣味性,开展纸质和网络同步传播。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更加重视科技传播专栏建设,丰富内容和形式,扩大社会公众吸引力。

  (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生态旅游、环保、气象、地震、国防、安全生产、卫生保健等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的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面向观众开放研发机构、实验平台或展览馆。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3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0个,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个。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现有“邑家园”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增强“邑家园”科普服务功能。加快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区科普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社区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科普宣传栏等的覆盖面。打造一批迎合社区居民需求、具有时代特点的优秀社区科普挂图、海报、读物、音像制品等科普宣传作品,拓展科普活动阵地。实施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推动文明乡村建设行动。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农村建有科普活动场馆,蓬江、江海、新会等中心城区的社区建有较完善的科普基础设施。

  3.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研发基地、生产线、产品展示中心向公众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社会公益科普活动,探索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科协社团组织的网络、人才和技术优势,搭建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向社会推送优质科普资源。

  (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活动,以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为重点领域,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依托,强化推广应用基础,落实政策支撑,切实有效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高等院校、市工业设计中心、创新创意产业园、科技社团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机构,增强科普产品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充分挖掘大学生的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加强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促进源头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积极推动文化旅游、文化用品制造等相关产业与科普相结合,推进科普与文化旅游、工业、会展等行业融合发展。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加大科普“创客”模式的推广,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创新科普服务模式,积极搭建科普创意交流、科普产品开发和销售的科普“创客”服务平台。依托我市九大文化旅游产业基地,以“科普一日游”为抓手推动科普旅游产业发展。推动科普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聚集发展,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协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培养。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大学等,培养基层科普人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大学教学活动等完善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鼓励学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科普教育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各类实用科普人才。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在中小学校、科研院所、社区文化中心、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发展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校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加强对中小学骨干教师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每所学校都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教师,每个区设立科技总辅导员。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组织科普志愿者参与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推进科普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4.加强科普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强科普人员职业道德、科普从业评价、科普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面向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探索科学家做科普的新模式和好方法。加大对科普管理人才的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

  (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实施。

  1.市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科协要充分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各区市政府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支持本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3.建立《科学素质纲要》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部门、地区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市和县(市、区)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激励措施,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保障水平。

  2.经费支持。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至“十三五”末期,各市、区年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0元以上。

  3.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7年,推动和指导各区市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总结经验,全面部署“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

  2.深入实施。2018-2019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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