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7〕101号)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为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制度》、《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制度》3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中山市政府投资前期项目库管理制度
附件2: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制度
附件3: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制度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