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
穗人社职鉴函〔2019〕31号
各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6日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做好2019年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目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我市实际,今年我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共40个,专项职业能力3个。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按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开展统一鉴定。各职业(工种)见《职业资格鉴定项目(2019)》(附件1)。
二、时间安排
鉴定报名和考试时间按照《广州市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附件2)执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按人社部鉴定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三、鉴定申报
(一)全国全省及市统一鉴定申报。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育员具体报名和网上报名端口开通时间以及我市技师统考安排见附件2,我市受理本市申报机构集体报名和社会考生个人报名。
2.全国全省统考考生应在报名时间登陆广东省统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按照申请表上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报名点提交申报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印制模式,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相片要求详见附件3),用于准考证以及鉴定合格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9年起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2018年参加该职业全国统一鉴定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安排在2019年5月18日补考(仅安排补考一次)。
(二)日常鉴定申报。
考生按照我中心和鉴定所公布的鉴定考试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到鉴定所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
考生按照我中心和鉴定所公布的鉴定考试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以上鉴定申报材料要求,请按照《2019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公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职业(工种)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穗人社职鉴函﹝2019﹞23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5)。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有关标准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项目成绩(不含“综合评审”)在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对外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报考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及要求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执行。我中心在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公布结果。
(二)日常鉴定项目的成绩经我中心审核后由鉴定所公布。复核申请由考生个人向实施鉴定的鉴定所提交,由鉴定所按成绩复核时效及要求进行复核并答复考生。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鉴定试卷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将鉴定试卷交接、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考务流程的管理。通过强化现场督导、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严肃考场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制订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风险防范;推进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做到质量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如遇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八、联系电话
(一)全国全省统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陈老师,83816167;
劳动关系协调师:凌老师,83823438;
保育员(全省统考):罗老师,83800667。
全国、全省统考总咨询:83823438
(二)市统考:
技师、高级技师统考:曾老师,83817341;
预备技师统考:司徒老师,83823438;
物流师、电子商务师:陈老师,83816167;
附件:1.2019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新增3个专项职业能力).xlsx
5.关于公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职业(工种)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pdf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8日
(承办部门:鉴定部,联系电话:8381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