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西江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抓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围绕创新驱动主攻方向与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根本任务,以引育“高精尖缺”人才为核心,以构建人才发展平台与实施重大人才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营造引才、育才、用才、留才良好环境,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枢纽门户城市人才高地,为我市落实“十三五”规划、实现追赶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人才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2.坚持人才优先。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把人才优先的思想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3.坚持高端引领。突出高端人才示范和带动作用,以战略思维、国际视野,广纳群贤,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2种人才资源。
4.坚持需求导向。将人才工作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起来,多元化引育、服务、集聚和使用人才。
5.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行业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增强政策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6.坚持以用为本。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真正做到对各类人才用适其任、用当其时、用尽其才。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撑产业跨越发展的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人才体系,引进和培育A类(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高层次人才20名、B类(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高层次人才50名、C类(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高层次人才300名;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载体等400家;建设肇梦空间(含海创园)4个,发展各类众创空间200个;建成一定规模的金融服务区,集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孵化基金规模达100亿,实现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与资金的无缝对接,构建集项目引进、孵化成长、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加快产城融合、学研融合、产研融合,将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人才高地。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大人才项目
1.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各类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的需求,引进一批结构合理、层次鲜明的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运用股权投资、贴息贷款和后补助等金融服务手段,多元化支持领军人才或团队在肇创新创业。择优资助一批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的项目产业化,引领和壮大我市主导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团队约20个,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约100名。
2.引进培育西江紧缺人才。围绕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每年公开发布全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培育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采取更具竞争力的激励扶持措施,加大对企业核心技术开发有突出贡献或起关键作用的人才的激励力度。实施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委托经营等柔性引才方式,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推进“人才+项目”引进模式,实现人才与项目互促共进。到2020年,引进培育紧缺人才约2000名。
3.培育西江拔尖人才。按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制度,主要从经营管理、科技研发、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服务、旅游和文教卫体等领域,选拔一批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创新成效显著、能够代表当前我市领先水平的人才,进一步培育壮大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西江拔尖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总数不超过50名。
4.培育西江创客菁英。吸引集聚一批入驻我市各类孵化器、肇梦空间创新创业的青年群体,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青年在科技创新、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领域创业。加强创业培训与指导、租金优惠、依法减免规费和业绩奖励等政策扶持,提供基金支持、融资贴息和激励等融资服务,对创业者提供“无忧创业”保障服务。到2020年,培育创客菁英约10000名。
(二)构建人才发展平台
1.建设人才发展载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合作,强化各类产业园区的规划布局与建设,依托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和广佛肇经济合作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和引进包括肇梦空间(含海创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名医名师工作室、西江产业人才项目等载体。
2.建设引智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资源载体与社会组织,拓展交流联系渠道,收集、储备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端人才信息,构建高端人才信息地图,促进以才引才。建设各级人才驿站,集聚紧缺急需人才。在国内外人才集聚度较高的城市,建设一批人才工作联络站,采取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采取“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运行模式,举办西江论坛、优秀行业协会评选、创新创业大赛、招才引智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高端科技成果交流、人才交流会等,最大化聚合和激发市场创新创业活力,吸引更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3.建设创新创业投融资平台。建立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培育集聚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投资与资本运作的金融服务区。畅通创新创业融资服务渠道,促进人才、项目、资金无缝对接。积极引导网络融资平台加快发展,加强信息分享,简化融资流程,重点为小微企业、创业实体和创客融资提供帮助。
4.建设人才服务平台。建立开放型、智能化西江人才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政策咨询、人企互动空间等全方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整合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资源,实现职能部门人才工作信息共享和西江人才计划各类项目“一网化”申报。组建“创新创业助理”团队,建立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体系,提升服务人才创新创业效能。搭建有助于人才事业提升、情感交流的各类人才发展交流平台。
5.建设人才智库。打造体制开放、机制协调的市场化、专业化、创新型人才发展研究平台,为市委、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人才智库在政策研究、人才信息收集、项目申报、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1.建立市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联系,健全专家意见直通车机制,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设人才公寓。在政府自建人才公寓基础上,通过政策优惠、机制创新,引进专业的房产(公寓)租赁公司,鼓励民间房产投入,多元化建设人才公寓。针对各层次、各类型人才住房需求,明确各类型人才公寓的准入及退出条件、租赁管理及租金补贴标准等,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鼓励将人才公寓打造成为各类人才多元化合作交流平台。
3.实施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出入境、通关、落户、创新创业、金融服务、职称、教育培训、政治待遇、税收、住房福利、津贴补贴、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休闲福利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待遇,切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人才工作合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牵头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做好全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的政策把关、资金审核、项目审批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西江人才计划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市财政用于人才工作的财政资金作为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西江人才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理顺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提升工作透明度,对涉及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发展评估监测和资金使用管理等重要环节,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人才工作特别是实施西江人才计划列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综合考评及市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和考核,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西江人才计划系列政策,广泛宣传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活力,推动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为我市实施追赶型发展、加快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就贯彻本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