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的有关规定,在征求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尽快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
农业部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