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电力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全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电力接入流程再造,精简供电企业报装办理程序,优化政府行政审批流程,降低接入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广州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电力接入办理时间压缩目标:
(一)供电企业报装办理时间。低压电力接入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电力接入办理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政府行政审批办理时间。电力接入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并行办理,办理总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报装流程,精简申办资料
1. 电力客户办理用电申请时,只需要提供用电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或政府立项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镇街及以上政府出具的供电证明等文件。供电企业在用电项目施工阶段同步完成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
2. 精简用电报装流程,高压用电报装流程精简为“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和“竣工装表”3个环节,低压用电报装流程精简为“用电申请”和“勘查装表”2个环节。(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
(二)推行创新举措,降低接入成本
3. 结合属地实际,试点出台政府配套支持措施,在黄埔区推行企业供电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在南沙自贸区推行低压供电新模式,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广州供电局)
4. 优化接入供电设施选型要求,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桩配套、临时过渡方案或位于分支线末端(800kVA以下)等类型的接入点因地制宜使用箱式设备,且可以不接入环网。(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率
5. 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受理业务,推送至对应政府审批部门并汇总审批结果。建设“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资料共享、同步审批”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加强审批办理跟踪和记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6. 实行并联审批,允许容缺受理。办理电力接入外线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时,申报人向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同时推送至规划、公安、交通、绿化、水务等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同时开展审批,完成审批后将结果反馈至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于有规定需要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的方式,各部门先行开展对其他申报材料和申请条件的审查,待相关前置审批结束后立即完成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1)规划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2)公安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意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3)交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在收到规划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审批结果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4)开挖工程涉及绿化工程审批的,绿化管理部门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园林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5)开挖工程涉及水利工程审批的,水务管理部门在不超过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7. 简化申报材料,规范业务流程。办理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不再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统一市、区政府部门申报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广州供电局)
8. 通过张贴公告、官方网站和电子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用电报装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的资料要求和办理流程,同时推动实现业务办理环节和过程信息的透明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广州供电局)
9. 规范中介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缩短规划购图、规划放线和验线测量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其中规划购图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规划放线和验线测量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
10. 结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广州未来电力供应需求,更新核实至2020年变电站布点专项规划,组织编制2020年至2035年变电站布点专项规划,将上述规划变电站布点协调落实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征地红线中。研究编制变电站用地收储方案,重点推动500千伏(如南洲、科北、番南站等)项目的选址与落地。(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土地开发中心、各区政府)
11. 落实停电时间1小时行动方案和电压质量提升方案,加强配网建设和改造,补齐配网短板,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加强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完善10千伏业扩典型设计,争取实现10千伏架空线路业扩项目接火带电作业超过80%。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80%,客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联合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联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各阶段牵头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公安、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推进电力建设工程联合审查工作,定期沟通解决并联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二)鼓励改革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契机,对需要突破现行规章制度的工作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并及时通报上级机关和监督部门,推进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宣传报道电力营商环境的优化措施和成效,争取社会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升社会的获得感,为顺利推进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