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环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