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教育规划纲要》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深入贯彻实施《省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实施。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理解《省教育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各项举措,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省教育工作上新台阶。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