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人民政府第二轮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要求,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和积累经验,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1.经济和产业基础雄厚。2012年广东省生产总值5.7万亿元,2008-2012年年均增长10.2%,经济总量继续居全国首位,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高达46.2%,广东省正处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的战略转型期,基本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结构,具备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科技、产业、金融融合发展的经济和产业基础。
2.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广东省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及代理人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从2007年的78家、62家、490人增到2012年的113家、109家、848人,从业人员超过3000人,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代理人数量均居全国第二,分支机构数量居全国首位。拥有3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64期,参加培训人员7000余人次。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落户广州,拥有1000多人的专利审查队伍,年均专利审查结案量可达10000件以上。截至2012年底,全省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共有2282家,占全国的26%。全省共设立18家版权登记代办机构,同时还拥有专门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代理机构。
3.知识产权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已涵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六大领域,在知识产权融资运营、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发展创新服务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全省近200家企业通过500多项知识产权获得近10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拥有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和2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7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有 “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广东省产业发展专利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平台”, 同时正在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
5.软环境建设日趋完善。2012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应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实施意见》中,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在第一轮合作基础上,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政府深入推进第二轮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将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省作为重要合作议题之一。同时,《广东省专利条例》、《著作权侵权投诉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
(二)机遇与挑战。
目前,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优质资本和财富,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渗透到国际经济、科技、金融、产业的各个方面,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的融合发展程度日益提高,知识产权在推进科技、产业、金融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一种独立的产业形态得到迅速催生,在发展形式、内容和模式上不断创新发展。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际经济战略已逐渐向常态化发展,并将知识产权作为引领科技发展的抓手,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知识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在发展手段上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发展形势上着力打造完善产业链,推进集聚发展;在发展内容上,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在发展模式上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的融合发展。近年,更是借助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强力介入,通过产业资本引导,全力打造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进一步巩固其在国际科技经济中地位和作用。
我国正处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但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过程中,在战略上尚未树立起将发明作为产业、将创造作为产业的战略认识。在推进发展的手段、形式、内容、模式上缺乏明确的思路和有力的推进措施,仍处在偏重数量和外在形式的初级阶段,远未上升到注重质量、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水平、促进融合发展的高端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推进思路创新和模式创新。
2012年,广东省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的2.1%,标志着广东开始进入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国际标准为2%)。创新成果增多,推动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将具有市场价值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成为这一发展阶段的重要特点。在创新驱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创新力转化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在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发达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可以促使市场经营者通过创新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并积极地将创新成果进行质押融资、许可转让或生产转化来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满足公众对创新产品的需求并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创新驱动发展阶段要求知识产权服务业更新、更快的发展。
(三)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亟待创新,其发展对其它产业的关联和带动作用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整体发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宏观引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业繁荣发展的整体氛围尚未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仍视知识产权服务业为从属性服务业,远未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上升到引领知识产权和引领科技发展,有效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认识水平,存在较严重认识不足问题。
2.产业链发展不完整、集聚发展水平低。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势主要集中在代理、信息、法律等服务领域,知识产权商用化、咨询、培训等领域相对较弱。在具体领域中,服务内容尚不全面,知识产权服务引领战略发展、科技发展、资本运作、证券化运作的高端化服务业远未发展起来。现有产业链的各个领域内部,高附加值的产业环节尤为薄弱,涉外代理及法律服务、战略咨询及项目风险预警咨询服务、高端人才培训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环节的发展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同时,未能有效借鉴产业联盟的组织形式,形成集聚发展的良好势头,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和园区化发展模式。
3.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融合度不高。目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服务仍被视为单一的服务活动,与科技、产业、金融发展的融合度不高,导致知识产权服务的巨大价值难以发挥。
4.服务机构总体实力偏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在全省222家专利服务机构中,可提供代理、信息、咨询、培训、商用化、法律等系统性服务的机构仅为两成;总资产超过5000万、2012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的服务机构不到10%,2012年盈利水平超过100万的服务机构不足20%;管理水平亟待加强,过半服务机构尚未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中,具有代理资格的人员比例大约50%,比例偏低;在涉外服务机构中,既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又掌握国际法律条例、精通外语的高端型人才不足一成。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与区域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趋势,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保持外需优势的需求,围绕引领知识产权和科技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主线,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着力营造有利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大型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集聚发展,全面完善产业链, 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发展,为广东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探索和积累经验,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推动作用,争取先行先试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法规创新和政策创新,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同时,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专业化分工,促进产业集聚,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2.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要在服从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着力做好全省的整体规划布局,科学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细分领域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根据不同细分服务领域,分别提出不同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
3.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不同领域的发展现状,既科学制定中短期发展规划,同时高瞻远瞩谋划未来,着力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长远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可持续的产业化发展态势。
(三)发展目标。
1.示范省建设达标期(2013-2017年)。
全面启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建设,到2017年,知识产业服务业链条基本完善,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及法律服务基本覆盖全省,商用化服务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咨询服务产品进一步丰富,培训服务由政府主导逐渐向市场主导转变。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初步融合,创新发展特色较为突出,成功培育1-2家以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化为标志的创新园区,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优势机构群,探索建立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培训机构或基地。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活力增加,市场进一步规范,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达2000家,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竞争力较大增强的局面。
2.示范省建设深化期(2017-2020年)。
巩固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产业体系,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设创新能力强、维权保护有力、服务体系完善、高端产业集聚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高水平建成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我省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成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省。
(四)区域布局。
以珠三角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地,以广州、深圳为知识产权与金融创新融合示范核心,以粤东西北为联动发展区,通过地区试点的方式,在全省构建知识产业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推动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形成“一基地,两核心,三联动”的区域布局。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营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与科技、产业等政策衔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1.完善政策法规。综合考虑科技、产业和金融发展情况,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政策法规与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的衔接。配合服务业税收制度改革总体安排和试点工作,推动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等政策。
2.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真正让企事业单位按市场规律自主决定创新目标,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注重发挥企业、中介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传播知识产权知识的格局,使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系统培育,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
系统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
1.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加速发展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代理服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实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市场有序竞争,提高代理机构服务水平。鼓励代理服务机构在全省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代理服务体系。
2.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行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发高端知识产权分析工具,对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进行深度加工,为各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布局、技术路线图指引及相关高端信息服务。
3.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许可、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保险等商用化服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价值分析工作试点。加强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及专利池建设。完善以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类企业,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收储和组合,实现知识产权的资本化、证券化运作,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进行集中管理、集成运用和高增值开发利用。
4.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行业。鼓励和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形成覆盖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系统。拓展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律师队伍。完善中小微型企业知识产权援助服务。拓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熟悉和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
5.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行业。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规划咨询、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营销策略等高端服务。支持企业推出市场拓展、海外布局、核心技术转让、标准化、兼并重组等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预警服务,开展重点产业、行业领域和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态势分析,为我省各级政府招商引资以及政府相关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6.知识产权培训服务行业。发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拓展知识产权培训渠道,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体系。鼓励服务企业开发知识产权培训产品,创新知识产权培训行业流程管理。大力开发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市场,引进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机构,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角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机构,培养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通过知识产权培训行业发展,扩大复合型人才整体规模,提高人才整体素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引导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与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有效接轨。
(三)融合集聚,促进知识产权支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融合创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集群,打造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资本对接的高端平台,建立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促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向广东集聚,使知识产权支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1.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等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基地的引领作用,依托我省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在珠三角有条件的地区高水平建设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的融合发展搭建大的发展平台。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等重大国际合作平台试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试验区”,建立多方参与的公益性综合保护和服务体系。同时,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知识产权基础服务发展。
2.打造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资本对接的高端平台。依托广东金融创新发展区,开展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融合试点。通过政府引导,产业资本为主体,搭建产业平台、资本平台和技术平台,以市场化手段聚集社会资本,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通过平台集聚国内外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立法创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试点。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资本化、证券化;依托大型产业基金、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以知识产权园区开发基金、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工具,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强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合作,将知识产权营销、金融及服务融为一体;有效引导政府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资金等财政资金,资助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
3.构建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有机融合科技、产业和金融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银行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和退出机制,健全创新型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转化提供多元化、市场化的渠道。强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全省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创新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活力。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导向机制,完善市场管理和竞争体系,着力培育市场需求,扩大市场供给,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活力。
1.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导向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监管政策体系和市场竞争基本体系,体现市场运行中各主体进行平等、自主交易、自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规范化市场活动程序和交易行为的政策体系,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监督与管理,设置知识产权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导入现代营销理念,促进知识产权营销方式的创新。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联盟),帮助企业进入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2.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需求。开展系统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需求调查,制作详细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报告,向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引导企业对接市场,促进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大力培育代理、信息、法律等基础性服务需求,引导和重点发展商用化、咨询等高层次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积极推动全省重大项目决策、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并购重组业务、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中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鼓励科技重大专项根据需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
3.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供给。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开发,组织开发先进的检索、分类标引、统计分析、预警分析、战略策划、管理咨询、培训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产品研发中心,开发出适合市场和企业需要的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产品,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等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创新层次,保护创新成果,促进转化应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基础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各类展会、博览会、交易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五)重点培育,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围绕广东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力度,创新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龙头企业。
1.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我省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以及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省内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面向市场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创优建设和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培育自主品牌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建立发展研发设计、市场需求调查、竞争对手分析、战略布局、专利申请、专利组合与运用、知识产权管理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2.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优化重组,打破行业和行政区域界限,鼓励和支持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机构在省内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发展,深化战略合作,强化经营合作,推进行业并购重组,打造数家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区域性服务联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力度。鼓励项目管理单位针对政府投入的重大科技项目采购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和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品牌机构培育体系。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吸引国际知名机构到广东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
四、重点项目
(一)开展知识产权全覆盖服务。
依托珠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雄厚实力,辐射粤东西北地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发展,把粤东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次中心,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政策,力争各地市均拥有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代理服务机构;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省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共享。依托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机构和维权援助机构,在全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专业镇、产业园区等知识产权集聚地,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或维权援助工作站,为企业拓展市场、海外并购、投融资或上市等商业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创新阶段的技术咨询、产业化前的市场分析、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援助等服务,实现全省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建设国际化知识产权集聚中心。
通过资本手段的引领,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的深入融合,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重要城市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的知识产权集聚中心,加快建设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集聚中心。探索建立国际性知识产权产业园区,积极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试验区建设,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和优质金融资本集聚发展。着力推进以发明为产业、以创新为产业的经营理念,打造以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核心,以“发明、服务、工作、生活和休闲”一体化的国际性知识产权集聚中心,创建“知识产权对话功能区、发明产业功能区、发明服务功能区、商贸展览展示区、交易服务区、人才培训功能区、高级人才生活配套功能区”一园多区的空间格局,重点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导的全产业链体系,培育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产业,着力发展和做大知识产权产业,着力推进国际性产业并购重组,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以资本为依托、以知识产权产业化为主导、以集聚发展为标志的国际性创新园区和产业综合体。
(三)培育知识产权运营公司。
培育并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打造知识产权价值链的系统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民间资本等进入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支持运营公司与我省的各类专利池、专利联盟、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及产业化基地等进行合作,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能力。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制度,丰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及知识产权金融衍生品等服务内容,适时向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服务。
(四)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及价值分析试点。
探索广东试点设立知识产权评估师资质的可行性,研究知识产权评估方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选择省内3-5家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实力较强资产评估公司,与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利用资产评估公司的资质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性,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及价值分析工作。搭建资产评估与知识产权专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合作平台,实现资产评估与专家库、市场及知识产权投融资的对接。
(五)建设广东专利信息大数据服务基地。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海量数据为依托,根据信息服务市场需求,探索建设广东专利信息大数据服务基地,充分利用数据仓库、数据安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大数据技术,根据应用需求,开展专利数据深加工和分析,开发功能齐备的专利信息应用系统,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设备,为市场各类需求者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六)推行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星级评定试点。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星级评定试点,推行服务行业规范、服务标准、职业操守建设,推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专业化、案件质量标准化、流程管理系统化等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收费、培训教育、惩戒等方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业管理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良性有序竞争。
(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支持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重点支持60家基础好、能力强、信誉良的服务机构,通过外部合并重组及内部优化整合来扩大规模,拓展业务范围,大力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产业链,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逐步在全省铺开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适时开展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评优工作,鼓励优秀人才发展。推行“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在大型企业、创新团队和高新技术企业派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基地、专家库和人才库,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使用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拔200名专利信息分析培训专家,组建师资队伍,针对全省的企业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利用技能等培训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与国家的对接,把国家支持和地方配套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省知识产权局统筹规划和协调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创建工作。省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要狠抓规划执行的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形成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财政、税收、信贷、政府采购、产品出口等方面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吸引信贷资金、外资和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向知识产权服务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立项支持中,在有关规定范围内可加大人员费用补贴或资助,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信息库,加强人才管理和使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鼓励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活动,形成在岗人员继续职业培训体系,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角的知识产权高端化新型人才。
(四)建立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规范统计内容,统一统计口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