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
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
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创建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基础,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体系,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新路径,努力创建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成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激励全社会持续创新的基本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大幅提升,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大幅度减少;制约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障碍基本破除,知识产权运营生态趋于完善,知识产权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对省内和周边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带动能力;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推动和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到2020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200万件,每万人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拥有量达36件。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引领省。
1.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园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积极推进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改革部署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创新政策措施。
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制度。制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办法,在重大产业规划、重大经济和科技项目等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探索建立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重点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
3.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探索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广东省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探索建立以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加大知识产权在各类政府奖励制度中的评价比重。
4.推进知识产权与产学研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部门与经济、科技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创新创业。积极推进专利权益分配和强制许可改革试验,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知识产权成果权益归属、奖励报酬机制和知识产权转化服务机制,根据发明人(团队)贡献程度及发明所获经济效益以约定方式给予合理报酬。对在三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发明,发明人(团队)可根据与单位的协议自行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知识产权,并按照协议享有相应权益。到2020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率争取达到50%。
5.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在珠三角地区建成一批知识产权体制顺畅、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知识产权强市,形成引领支撑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增长极,辐射和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争取全省60%的地级以上市成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珠三角地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粤东西北地区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6.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省、市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行知识产权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保护协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7.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促进激发创新活力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布局。
8.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加强海关知识产权监管,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维护公平的外贸秩序。创新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模式,推广“知识产权易保护”制度。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能专题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水平。
9.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完善快速维权中心功能。围绕专业镇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探索扩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区域和产业覆盖面。建设专利复审巡回审理庭全网管理系统,建立重点企业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的远程审理和快速确权等工作机制。
10.研究制定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保护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研究,出台推进我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技术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手段相结合,形成新的现代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1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广东省社会信用系统。制定展会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维权与诚信档案管理规范,推动展会和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财政资助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加快落实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三)打造知识产权推进转型升级引领省。
12.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制定广东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品示范基地,在若干个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知识产权创客空间。到2020年,建设10个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8%以上。
13.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机制。加快珠海横琴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特色平台、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及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建设。支持市场化、网络化等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引导作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投资。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的融合对接,在知识产权证券化及投贷联动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军民融合专利技术试验区。到2020年,全省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机构20家,年度运营交易专利数达6000项,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100亿元。
14.大力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围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省重大科技专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深入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和预警,寻找产业创新重点方向,引导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形成一批基础和核心专利。选择若干高新区,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创新政策及创新活动实践中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实施一批专利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到2020年,完成20个以上重点产业和40个以上重点领域的专利导航。
15.建设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积极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在机构、制度、人员等方面予以强化,引导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掌握核心专利技术,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和强所。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16.实施知名品牌培育项目。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注册国际商标,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支持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大力推动中医药、中华传统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走出去”。推进版权兴业工程,力争建成一批版权兴业强势企业和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外向型经济引领省。
17.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推动创新成果专利化和标准化,形成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有效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指南。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指导,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海外专利布局合作机制。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等建立专利收储基金,收储关键专利,形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绘制服务我省产业发展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导航图。加强专利运营机构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鼓励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
18.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制定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国别指南,开展海外风险防控教育培训。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及信息提交机制,加强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继续开展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专利预警分析计划,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出口。
19.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争端处理机制。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必要的信息、法律服务。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针对涉及我省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发布海外和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维权援助机构及知识产权志愿者观察员企业名录,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工作。
20.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聚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多元合作。推动省内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等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完善粤港澳台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服务、注册等合作内容。积极争取外观设计海牙协定试点。积极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省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支机构。
(五)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
21.推动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发展。加快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机构,系统构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易服务、融资服务、法律服务和培训等全链条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外观专利申请前置服务试点和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受理试点工作。完善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会、中介机构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之间的对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
22.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计划,以专利大数据为基础,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实现互联互通、合作共享。建立高新区和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评估和运营等服务。支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和行业信息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渠道,开展覆盖全省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推送服务。
23.培养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新广州知识产权学院。鼓励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引进和培养国际化高端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建设高端知识产权专家智库,提高知识产权决策科学化水平。
24.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咨询服务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协调管理职能,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进一步深化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战略合作,加强省部会商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确保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各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及风险补偿等工作。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善提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具体落实情况,省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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