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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

时间 : 2019-06-24 17:46:11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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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文件

粤发[2012]4号

(2012年1月20日)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扎实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重大意义。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文化强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的有力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需求为主线,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突破口,以营造知识产权法制和社会环境为基础,努力形成现代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到知识产权强省的跨越。

  3.发展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使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力争把我省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知识产权强省。

  ——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增强。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和综合指标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到2015年,全省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700件,《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10年翻一番,争取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00家、示范企业30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0家、示范企业300家。各类作品的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速达15%,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0万件,商标国际注册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00件,高品质、高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的品牌数量不断增加,全国最具价值版权产品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植物新品种申请量稳步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卓著。建成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体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专利实施率达到85%,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达到150个。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著改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和国际上树立知识产权执法到位、侵权必究、保护有力的良好区域形象。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审判年结案达90%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成国家级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争取达到300家,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代办机构20家以上,建成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30个。

  二、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4.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通过试点示范,培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骨干企业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5.支持企业大力开展发明创造。县级以上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发明创造以及专利的应用、保护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珠三角各地,要逐步加大投入,重点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和符合条件的优秀版权作品等予以资助。加强对驰名和著名商标创建、精品版权作品创作、专利技术标准化、植物新品种培育、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的资助。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有关税收政策的,可按规定予以加计扣除。

  6.重奖重大知识产权发明创造者。省政府对本省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完善广东专利奖奖励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建立激励发明创造的奖励和分配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分配形式激励发明创造。科技人员获得专利权,应作为其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重点产业自主知识产权

  7.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项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有针对性的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帮助企业掌握全球创新状况,明晰创新路径,增强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的前瞻性。加强重点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协同互动,形成突破一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带动一片产业发展的格局。

  8.实施重点产业(集群)专利联盟推进计划。推进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构筑和运营专利池。支持联盟以知识产权共享和共同维权为纽带,实施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发展策略。在产业园区和专业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促进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9.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政策导向,把自主品牌建设融入地区经济、科技、贸易发展政策。扎实推进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引导注册集体商标,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过渡,继续创建区域国际品牌,引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

  10.实施版权兴业工程。建立版权资源信息库,鼓励扶持版权登记,完善版权登记体系。扶持动漫原创作品创作和工业品设计创新,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挖掘版权资源的价值,重点扶持一批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影视广告等领域的骨干版权企业,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版权重点项目,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版权产业群。

  11.推行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估。对涉及专利的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的制定、涉及重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涉及国家利益并拥有重要专利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涉及专利的重大项目和产品的政府投资活动、涉及专利的重要创新人才或团队引进活动、重大展会活动、规模以上的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涉及专利的重大经济活动等,应当进行知识产权审查评估。对于涉外经济活动中影响到我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国有支柱企业商标权属变更的行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进行审查。

  四、加速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工作

  12.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园区、企业和专利产品。加快国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顺德)基地、国家专利产业化(广州数字家庭)试点基地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建设。鼓励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我省企业通过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和交叉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区域特色现代农业知识产权提升计划,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品牌。

  13.推动知识产权交易。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包括南方国际版权交易所在内的版权交易机构。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努力建成具有知识产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多种功能的一体化平台和专业化市场。定期发布广东企业知识产权需求目录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化目录,对实施列入目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14.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授信额度和多样化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专业性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信用及风险控制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广州、东莞市开展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引导上市辅导期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加快上市。

  15.推进自主专利技术标准化。推动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标准,提高标准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对在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省内骨干企业,予以重点资助,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并有效拓展品牌优势的龙头企业。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适时出台关于专利、商标、版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充实知识产权审判和行政执法力量。畅通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和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和相关奖励制度。

  17.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特别是遏制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意侵权案件。加大对跨地区、跨国(境)、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增强损害赔偿的补偿、惩罚和威慑效果,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将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情况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对严重侵权者采取限制性或者惩罚性措施。

  18.加强重点地区、行业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的市场监管和巡查。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加快制定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加大侵犯展会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在版权相关展会中加强展前确权、展中维权和展后追踪保护工作。加强软件、集成电路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研究和完善域名、网络文化作品、生物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六、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能力

  19.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健全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成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综合性数据库和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的分类数据库。建立特色产业专利信息发布机制。强化对全球专利技术的加工整理,及时向企业发布。聚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信息资源,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地,认真落实我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的共建协议,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建设。加快国家级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在运行经费方面按规定予以保障。

  20.促进知识产权代理和代办服务。扶持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大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实施“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中小企业紧密对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大力推进电子申请,提高知识产权代办服务水平。

  21.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专业队伍。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列入我省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一批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懂技术、会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推行“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在大型企业、创新团队和高新技术企业派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逐步在全省铺开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2.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区域或城市示范试点工作。推动珠三角地区各市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市、县(市、区)加入试点示范行列。实施“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和“知识产权优势县(市、区)培育计划”,强化对欠发达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

  23.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及粤港澳台合作。完善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拓展与境外著名知识产权研究、服务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加强粤港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服务以及申请注册等方面的合作。

  24.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涉外应对的跟踪研究,适时发布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国外知识产权维权。引导重点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开拓国外市场,发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贸易。

  七、加强组织领导

  25.完善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专项规划。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和相关政策制定,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教、经贸、文化等领域政策的紧密衔接。成立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研究机制和平台,为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26.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

  27.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扩大“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工作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组织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开示范庭审活动,定期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和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8.强化督查考评。完善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出指数等有关重要指标逐步纳入各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评价体系。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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