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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4-00148
国土资源、能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10-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248号
2023-10-27
时间 : 2023-10-27 17:17:4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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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248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湛府〔202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湛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湛江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枢纽和生态型海湾都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湛江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现代化区域性海洋城市。要用足用好国家战略叠加交汇优势,全方位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深化与海南相向发展,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湛茂一体化发展。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湛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36.74平方公里(605.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6.35平方公里(560.45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7.52平方公里(38.6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60.39平方公里(99.06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7.76亿立方米;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三类空间,强化陆海统筹和城乡融合,整体谋划“一带两屏,一核一区三轴”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修复与集约高效利用,构建沿海陆海空间耦合的滨海发展带,筑牢北部山体生态屏障及雷州半岛中部林地生态屏障;持续提升中心城区的核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与海南相向发展,推进东向—南向的城镇功能集聚轴、西部和北部的两条城镇功能拓展轴的集聚整合功能。推动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五、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以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为动力引擎,推动各类园区提质增效,引领带动湛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湛江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道路。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城乡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民生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做好雷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加强对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利用,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活化利用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北部生态山林风貌、管控中部现代都市风貌、强化南部滨海田园风貌,塑造“环湾抱海、岛湾相伴、江海连城”的市域风貌格局。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空间保障。做好机场、港口、轨道、航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好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指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村庄分类,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九、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森林、水、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湛江湾、徐闻珊瑚礁、九洲江、南渡河等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湛江”。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管控,推动海岛分类保护,实现陆海统筹发展。

  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湛江市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同时,加快组织完成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各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和公众参与。

  湛江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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