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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4-00140
国土资源、能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10-0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241号
2023-10-25
时间 : 2023-10-25 15:53:1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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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241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肇府报〔202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肇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肇庆市建设成为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肇庆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府宜居山水城市。着力增强肇庆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节点城市功能,高水平建设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和肇庆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积极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推动生态空间共育共保,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肇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2.05平方公里(156.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6.56平方公里(144.9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727.42平方公里(409.1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61.19平方公里(84.18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9.48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东南城市发展板块+西北生态发展板块”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东南城市发展板块突出产业引领、提质增效,西北生态发展板块突出对流促进、绿色崛起,推动两大板块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发展。推动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街)—一般镇(街)”的五级城镇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五、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以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为引领,推动各类园区提质增效,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型储能、精细化工等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要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肇庆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的发展道路。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城乡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民生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肇庆、德庆等历史文化名城及端州区府前路街区、回龙镇搓塘村、官圩镇金林村等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历史传统村落的重要历史文化空间,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塑造“山湖城江,水墨砚都”的城市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空间保障。做好机场、港口、轨道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好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指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村庄分类,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九、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西江、北江、绥江、贺江等重要水系保护,推进林地、湿地、河湖、矿山、农田等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肇庆”。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

  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肇庆市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同时,加快组织完成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和公众参与。

  肇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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