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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20-00961
工业、交通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09-0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187号
2020-10-02
时间 : 2020-10-02 07:44:1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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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41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187号


卢瑞安代表:

  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港珠澳大桥分段交通运营,促进大湾区进一步融合的建议(第4196号)收悉,经会同国务院港澳办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大湾区建设作为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举全省之力予以推进。港珠澳大桥开通运营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大桥总体流量平稳、运行安全顺畅,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了预期作用,受到各界好评。您提出的取消港珠澳大桥分段交通运营,强化交通一体化,促进大湾区进一步融合的建议,契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对于便利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交流,推动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大桥运营初期交通运输模式问题

  为使港珠澳大桥开通后充分发挥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大桥建设期间,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就提前谋划,共同研究、制定港珠澳大桥跨界通行政策。港珠澳大桥开通前,粤港澳三地政府有关部门已协商一致,明确了大桥跨界车辆通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通行港珠澳大桥的跨境客运车辆车型主要为穿梭巴士、跨境直通巴士、出租车;口岸穿梭巴士将作为港珠澳大桥口岸之间的主要交通工具;跨境巴士在港珠澳大桥口岸区域内不允许接载新的旅客等。

  为避免粤港跨境直通巴士与大桥口岸穿梭巴士形成线路重叠及无序竞争,大桥开通前,我省有关部门经慎重研究,明确严格控制粤港直通客运企业在珠海市区区域设置发车站和配客点,对在大桥香港口岸、香港机场等地已设立或计划设立上下客点的粤港直通客运车辆,禁止在珠海市市区区域设置发车站和配客点。大桥开通运营后,在各方共同努力配合下,穿梭巴士、跨境直通巴士、跨境出租车等客运方式有序运作、相互衔接,充分满足三地旅客跨境出行需求。

  二、关于完善大桥珠海口岸交通接驳配套服务问题

  为更好地发挥港珠澳大桥作用,粤港澳三地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港珠澳大桥配套交通设施。珠海市在大桥珠海口岸(非口岸限定区)开通了5条口岸快线、5条公交车线路、出租车及珠海机场快线,基本覆盖了珠海市香洲主城区、高新区、西区及横琴等主要区域。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设置了客运站,属于广东省一级A类客运站,该客运站为集长途客运、旅游集散及跨境穿梭“三位一体”的多功能复合站场,规划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交通枢纽换乘中心。目前,旅客可在大桥珠海口岸快速、便捷转乘公交、专线巴士、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珠海市区或其他地区,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

  三、关于取消大桥分段交通运营的问题

  港珠澳大桥开通运营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大桥口岸穿梭巴士及珠海口岸市内疏运旅客能力尚未全面发挥,大桥珠海口岸至珠海市内接驳(包括公交、专线巴士、出租车等)的实际疏运能力已完全满足旅客往来珠海市区与港澳的需求,且运输方式、路线、便捷性均能满足乘客出行需求。因实际客流未达到预期运载量目标造成了较大运力浪费,使得相关接驳专线企业经营困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大桥穿梭巴士班次适当调低,粤港跨境直通巴士已暂停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与港澳沟通交流,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内地与港澳间交通基础设施精心规划、稳步建设、高效利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大桥通行情况,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组织相关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按规定程序完善跨境直通客车在珠海市区增设上落客站安排,以更好地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管理效率、提升大桥经济社会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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