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物控股集团、
商贸控股集团改革重组方案的批复
粤府函〔2019〕98号
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报送广物控股集团、商贸控股集团改革重组方案的请示》(粤国资〔2019〕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物控股集团、商贸控股集团改革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剥离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合并,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为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二、请你委牵头做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改革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确保人、财、物底数清晰。相关具体事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重组后的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架构上下功夫,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经营,稳步实施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主业竞争能力,努力打造成为具有国内影响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生产性综合服务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