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9〕3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张光军 副省长
成 员:李朝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陈奕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顾幸伟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扶贫办主任
段宇飞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中丙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肖 学 省医保局局长
陈伟东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3日